一、制定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2号)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崇政办发〔2019〕5号)等文件的精神要求,制定了《大新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为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县环境质量进行了具体部署。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7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洋垃圾零进口,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逐步改善。
三、工作任务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控风险”的总基调,围绕“一个基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两个核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为底线目标,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工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控工程。
(一)开展土壤环境基础工作。
(二)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三)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四)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工程。
(五)实施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控工程。
相关文件:新政办发〔2019〕29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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